现对磋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如下变更:
原招标文件中“第二章 投标须知”第27.1条评分标准中技术总分为60分,商务总分为20分。
现变更为:“第二章 投标须知”第27.1条评分标准中技术总分为68分,商务总分为12分。
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。特此变更!
采购单位:上饶市城投能源环保有限公司
采购单位联系人:姚珑景(18588499277)
代理机构联系人: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
代理机构联系人:周越华(1827030627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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